首页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纪委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管理

(1)负责纪委日常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纪委有关文件文稿、新闻报道、网络信息等工作;

(2)负责相关保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

(3)负责受理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4)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有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等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6)负责管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廉政档案;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1)负责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3)负责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4)负责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实施问责等;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正反面教育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管审理室

(1)负责审理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

(2)负责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3)负责线索管理、统计分析、组织协调等职责;

(4)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

(5)负责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开展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6)负责承办党员、党组织或监察对象对其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以及对作出的涉及其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7)负责对直属附院纪检监察机构上报的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征求意见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