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业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
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指学校和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重要政治责任,必须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上作表率、打头阵;要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学校党委、纪委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应当每年有计划地同二级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纪委办公室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学校党委“一把手”要将监督二级单位“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学校党委“一把手”对二级单位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二级单位“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1次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在二级单位“一把手”发生失职失责问题,所在单位出现重大事故事件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形时,进行专题约谈,督促抓好整改。要用好谈话成果,加强对谈话情况分析,对谈话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高等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直属附属医院重要事项向校党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事项。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党政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对二级单位“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纪委办公室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要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的重要依据。(党委组织部牵头)
纪委办公室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纪委办公室牵头)
(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一把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不得先于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得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事项。要加强对二级党组织“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学校党委要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党政办公室牵头)
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校内巡察、监督检查、审计监督、专项督查、考核考察等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发现“一把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应当提出针对性纠正意见,对不予纠正或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反映。(纪委办公室牵头)
(八)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开展校内巡察前,纪委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应当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二级党组织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有关情况。巡察中,要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巡察谈话的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实行巡察意见“双反馈一通报”机制,在反馈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同时向其分管联系校领导通报。(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政办公室、审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完善“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在“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全覆盖基础上,学校党委每年安排二级单位“一把手”在年度综合考核面上测评会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做到全覆盖,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校党委每年按照人数10%的比例对述责述廉内容真实性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党委组织部牵头,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处要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省委教育工委重要决定、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一把手”任中审计比例。坚持和完善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被审计“一把手”的重要参考,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委办公室。(审计处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一)完善“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带头执行《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意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支持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应当进行教育提醒,教育提醒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发出函询的单位反馈。(党政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及师生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受到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的应当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学校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坚持合理安排、科学配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对分管领域问题突出的应当予以调整,分工情况应在单位内部等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委应当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会议讨论研究重要事项清单,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会议作出决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作时,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具体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党政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每年一季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安徽医科大学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纪委办公室牵头)
“一把手”应当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年至少1次,研究和解决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党政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定期召集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听取情况汇报,开展督促检查和专题谈话。学校纪委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加强本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办公室牵头)
(十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应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细化范围界定、记录报告、检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等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招生就业、执纪问责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全面、如实记录,按程序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委报告。党组织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属于上级党组织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受请托人或其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不如实记录或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纪委办公室和党委工作部门相关报告、审计结果、专项督查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评价等,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宣传部、审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学校纪委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督促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纪委办公室牵头)
(十七)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和发现问题报告制度。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在参与同级党组织决策研究讨论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基层纪委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每年向学校纪委进行述职时,应当报告是否发现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报告时要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纪委办公室牵头)
三、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八)压紧压实上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党委要把对二级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校内巡察、谈心谈话、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学校纪委每半年应当对查办的二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并向学校党委“一把手”专题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纪委可在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后,适时与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纪委办公室牵头)
(十九)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校党委要紧盯招标投标、项目审批、后勤维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点,对“一把手”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政办公室牵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医院管理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任职回避、交流等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动“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新任职“一把手”到任(包括新一届班子换届)后,要在第一次党委常委会或党委会上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报告,以后每年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党委组织部牵头)
(二十)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当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与企业家等交往不得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不得慵懒无为、效率低下;管住管好家属亲友,严格家风家教,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或影响力敛财谋利。(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党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抓好相关规定落实,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核查处置。(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学校党委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有计划地参加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党委组织部应当会同纪委办公室,通过会前审核把关会议方案和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列席指导、会后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对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二级党组织发生重大问题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督促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严肃整改。(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学校党委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严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选任关口,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操作流程。党委组织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深入考察干部,对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处理。结合巡视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开展重点检查。(党委组织部牵头)
纪委办公室应当深入推进廉政档案系统建设,做到动态更新、集中管理;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纪委办公室牵头)
学校党委应当结合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党委组织部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对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研判。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要定期研究部署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接访走访、包案化解、阅办督办师生群众来信制度,了解掌握师生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责任倒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党政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应当每半年对涉及二级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将反映突出、师生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一把手”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每半年对信访举报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查找分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二级单位参照执行。(纪委办公室牵头,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完善常态化督促问题整改机制。学校党委、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整改报告,跟踪督办重点问题。对问题较为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二级党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对其“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属于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的,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存在“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党政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学校纪委要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督促二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制度,被建议二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不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由学校党委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委职能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八)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学校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二级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