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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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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09

时间:2019-11-08 16: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省纪委    编辑:杨峰

一、淮北市濉溪县孙疃镇秦口村党总支原书记周超伙同他人骗取征迁补偿问题。周超在担任秦口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负责协调本村征迁补偿的职务便利,伙同濉溪县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郜仅春在征地补偿前抢建养殖场、预制场,骗取补偿款92.69万元并私分。2019年10月,周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濉溪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郜仅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两人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二、阜阳市界首市顾集镇刘湖村党支部原书记贾付停违规为他人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套取补助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2015年,贾付停先后违规为4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共套取补助资金41000元,其中被贾付停违规截留占有10000元,收取“感谢费”2000元。2019年6月,贾付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涉案资金予以追缴。

三、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楼底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长书为村民办事中吃拿卡要问题。2018年5月,王长书在为贫困户王某配申报产业扶贫奖补资金6000元后,以借用为名向王某配索要现金2000元。2018年6月,王长书以为村民王某章申报低保为由,向其索要2000元现金和一条中华牌香烟。2019年8月,王长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四、宿州市灵璧县尹集镇尹楼村党总支原书记、原村委会主任施道军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9月,施道军用自己家所产的黑豆冒充村扶贫项目收获的黑豆,以每盒40元的价格共出售501盒给该村帮扶单位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导致该村真正扶贫项目收获的黑豆未能及时销售,损害了贫困户利益。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施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